西安农村土地被征收,补偿按什么标准算?哪些钱不能少?

先给结论:西安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,补偿不是一句"按政策走"就完事,法律写得清楚—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2019年修正)第四十八条,征收农用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,里面至少包含五块: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村民住宅补偿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、社会保障费用。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,西安执行陕西省最新公布的标准。

这几年西安地铁、开发区、产业园项目多,农村征地陆续铺开。农户最常见的困惑是:别人家补的比我家多,我的面积和项目是不是漏了?补偿标准到底按哪个文件?这些问题,公告期里不搞清楚,签了字再问就晚了。

一、五笔钱,一笔一笔对

按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,征收农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,这两笔打包在区片综合地价里;区片综合地价之外,还有村民住宅的补偿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,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。五块分开列,方案里不能只给一个总数字让你签字。

  • 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:按陕西省及西安市最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;
  • 村民住宅: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当地补偿安置办法计算,先补偿安置、后搬迁;
  • 地上附着物、青苗:树木、大棚、机井、农作物逐项清点评估,单列补偿;
  • 社保费用:政府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,保证长远生计。

二、区片综合地价是什么?多久变一次?

区片综合地价是把同一片区农用地按区位、用途、产值、供求等因素划定补偿标准,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价依据。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要求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,所以签协议前先确认你用的是不是最新公布的标准,拿旧标准来压价的,要顶回去。

三、面积和安置人口,怎么核对?

补偿算得对不对,根子在两处:一是地,二是人。面积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,调查时没到场、没签字确认的要提出来;安置人口认定直接决定分房面积和补偿数额,户籍、实际居住、土地承包情况都要查。宣传示例:西安周边某村部分农户(化名)征地时发现自家面积少了三分地,后凭早年承包合同和图纸申请复核,最终按核实后的面积计算补偿。宣传示例仅供参考,不承诺案件结果。

四、方案不合理,怎么提意见?

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里,书面提出意见;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政府应当组织听证,根据听证结果修改方案。补偿决定出来后仍不服,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60日内提出,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。材料早备好、意见早提交,维权才有空间。

常见问题

西安农村土地被征收,补偿包含哪些项目?

按《土地管理法》(2019年修正)第四十八条,征收农用地的补偿包括: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村民住宅的补偿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,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,并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、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
区片综合地价多久调整一次?
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、资源条件、产值、区位、供求、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,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。西安执行陕西省最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。

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?

村民住宅按当地规定的补偿安置办法计算,不能按房屋重置成本打发;地上附着物和青苗(树木、大棚、机井、农作物等)单独清点评估补偿,方案里都要单列,不能打包一口价。

安置方式怎么选?

看方案给的是货币安置、宅基地安置还是安置房,逐项比对安置人口认定、户型面积、交付时间和产权手续。安置人口怎么认定,直接决定分房面积和补偿数额,是核对的第一个重点。

补偿方案不合理怎么办?

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意见,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结果修改方案;补偿决定出来后仍不服的,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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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本文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2019年修正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43号,2021年修订)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,仅供普法参考,具体标准以陕西省及西安市最新公布文件为准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;文中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,不承诺案件结果。